重新定义艺术
Redefining Art作者机构:清华大学美术学院艺术史论系
出 版 物:《文艺理论研究》 (Theoretical Studies in Literature and Art)
年 卷 期:2015年第35卷第6期
页 面:29-35,68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6[历史学] 060207[历史学-专门史] 0602[历史学-中国史]
摘 要:本文结合当代艺术哲学对艺术定义的讨论,提出了一种对艺术的新定义。本文认同肯尼克和丹托对于艺术的开放式定义,但认为这一定义忽视了艺术这一概念所包含的价值维度。本文认为,艺术(绘画、雕塑等)既是生产,也是文化,就此而言,艺术是通过某种技艺来创造文化价值的生产。传统美学将艺术定义为:艺术=工艺+审美价值;艺术品=产品+审美价值。而我们则将艺术定义为:艺术=工艺+文化价值﹛A,B,C…Z﹜;艺术品=产品+文化价值﹛A,B,C…Z﹜。与传统美学对艺术的定义相比,这个定义超越了特定文化对艺术的理解,使得不同文化中的艺术品有了相互比较的可能,也使得世界艺术史或艺术通史的写作得以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