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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卫河船厂的督造监管机构

作     者:曹凛 

作者机构:《中国船检》编辑部 

出 版 物:《中国船检》 (China Ship Survey)

年 卷 期:2012年第5期

页      面:98-101页

学科分类:08[工学] 0824[工学-船舶与海洋工程] 082401[工学-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 

主  题:监管机构 船厂 卫河 明代 明朝 政府 淮安 

摘      要:明朝三大船厂包括南京的龙江船厂、江苏淮安的清江船厂和山东临清的卫河船厂。官营船厂在明初可谓是国家的经济支柱,因此政府在这几大船厂设立了繁琐复杂的监管和质量查验机构,以配套当时的政府高层官僚体系。明朝任命的监查船质的官员由多个部门的相关官吏兼任,监管权利比较分散,船质查验工作也由多个机构和部门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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