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量能课税原则的适用
作者机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出 版 物:《金田》
年 卷 期:2014年第9期
页 面:358-359页
学科分类: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020203[经济学-财政学(含∶税收学)]
摘 要:量能课税原则要求所有的纳税人依据其负担能力缴纳税款。该原则与税收法定主义共同构建了税收公平原则的形式与实质要求,因此应成为指导税制改革的基本准则之一。具体税收实践中,应综合考虑其负担基础和主体选择,以合理确定负担能力,同时兼顾考虑税种的合理性和税制的整体理顺,以此真正实现税收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