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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救人者还是伤人者? 河南“彭宇案”真相再调查

作     者:韦文洁 

出 版 物:《法制与经济(中旬)》 (Legal and Economic)

年 卷 期:2010年第1期

页      面:1-3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1[法学-法学理论] 

主  题:彭宇案 当事人 过错 父亲 电话 案发现场 电信 交通事故认定书 碰瓷 电力动车 电动车 判决书 法院判决 目击证人 立交桥 一审判决 河南 

摘      要:19岁的大学生李凯强与宋某的交通事故纠纷,因调查取证认定,无法查证事故到底由哪一方当事人的过错造成,根据公平原则,法院判决认为,原告宋某的损失合理部分由双方各承担50%较妥。判决李凯强支付宋某1万元精神抚慰金及其他费用共计7.9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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