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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胎儿的民事权利

作     者:王继芬 

作者机构:新疆大学法学院 

出 版 物:《法制与经济(中旬)》 (Legal and Economic)

年 卷 期:2013年第7期

页      面:66-67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主  题:胎儿 民事权利能力 民事权利 

摘      要:胎儿利益保护制度在古罗马法时期创立,至今已经有二千多年的历史。胎儿不仅是生物意义上的人,而是法律意义上的人。我国现行法律对胎儿利益保护尚未形成系统的规定,仅在继承方面体现了对胎儿利益的尊重,这个保护十分有限,因而采取总括的保护主义,赋予胎儿以权利能力,能够在最大程度上保护胎儿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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