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民社会与公民权利——兼评我国近年来的市民社会话语
State, Civil Society and Civil Rights作者机构:浙江大学社会学系浙江杭州310028
出 版 物:《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Zhejiang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年 卷 期:2003年第33卷第5期
页 面:145-153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3[法学-社会学] 12[管理学] 1204[管理学-公共管理] 03[法学] 030301[法学-社会学]
摘 要:我国的市民社会话语一开始就是一种规范性话语,具有明显的意识形态化倾向。事实上,正如黑格尔、马克思早就分析指出的那样,市民社会既有解放性,又有它的欠缺性、压迫性,就如同国家既有压迫性又有保护性一样。从维护保障公民权利的角度出发,关键是如何防止市民社会的压迫性和国家的压迫性的重叠,进而以市民社会和国家的解放性、保护性来克服、遏止它们的压迫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