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退市制度新规的市场反应研究
The Capital Market Reaction of GEM Delisting New Regulation作者机构:大连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辽宁大连116024 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北京100140
出 版 物:《证券市场导报》 (Securities Market Herald)
年 卷 期:2014年第5期
页 面:20-25,39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1201[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可授管理学、工学学位)] 020204[经济学-金融学(含∶保险学)]
基 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批准号:71172136) 教育部社科研究青年基金(批准号:2012YJC630173) 中国博士后特别基金资助项目(批准号:2012T50251)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助项目(批准号:DUT13RW424)的研究成果]
摘 要:本文以2012年4月20日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为背景(以下简称《规则》),考察了创业板退市制度新规的市场反应。实证结果表明,《规则》颁布期间资本市场收益呈现先升后降趋势,显示投资者对于创业板退市制度呈现了期待—失望的反应过程。通过计算《规则》颁布期间的累计超常收益,发现资本市场出现显著负向的市场反应,投资者对完善新规后的创业板退市制度能保护自己的权益持否定态度。进一步地,依据上市公司绩效进行分组,研究发现,绩效好的上市公司的累积超常收益明显高于绩效差的上市公司,说明投资者认可完善后的创业板退市制度的优胜劣汰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