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药储存的基本方法与失效后外观性状的变化
作者机构:黑龙江省安达市畜牧局151400
出 版 物:《养殖技术顾问》 (Technical Advisor for Animal Husbandry)
年 卷 期:2008年第5期
页 面:124-124页
学科分类:090603[农学-临床兽医学] 0820[工学-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08[工学] 09[农学] 0906[农学-兽医学] 082003[工学-油气储运工程]
主 题:外观性状 兽药 储存 失效 冷藏保存 化学性质 特殊气味 药品
摘 要:1兽药储存的基本方法 在空气中易变质的兽药,如遇光易分解、吸潮及风化的药品应装在密封的容器中于遮光、阴凉处保存。受热易挥发、分解和变质的药品,需在3-10℃温度下冷藏保存。易燃,易爆,有腐蚀性和毒害的药品,应单独置于低温处或专库内加锁贮放,并注意不得与内服药品混合贮存。化学性质作用相反的药品,应分开存放,如酸类与碱类。具有特殊气味的药品,应密封后与一般药品隔离贮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