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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罪时代行政出罪机制的理论塑造

作     者:黄小龙 

作者机构:南华大学经济管理与法学学院 

出 版 物:《重庆社会科学》 (Chongqing Social Sciences)

年 卷 期:2024年第09期

页      面:104-116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4[法学-刑法学] 030103[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基  金:湖南省教育厅青年项目“反腐倡廉党内法规的百年演进与经验启示研究”(22B0514) 

主  题:轻罪治理 行政出罪 行政处罚 实质法益侵害原则 刑法谦抑性 

摘      要:轻罪治理是轻罪时代所面临的重要理论课题和实践任务。行政出罪是实现轻罪治理现代化的重要途径,不仅具有限缩刑罚权、强化个人自由保障的功能,同时,也具有避免罪犯标签负效应和缓解司法人案矛盾的积极价值。行政出罪并未僭越刑事司法权。犯罪判断的实质法益侵害原则、刑法谦抑性的现代化社会治理立场以及节约司法资源的效益价值追求,为行政出罪提供了坚实的学理支撑;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移送标准则为行政出罪提供了规范依据。为保证行政出罪权能的合理行使,还应当从适用范围、适用程序、适用监督以及责任机制等维度筑牢其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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