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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双向说理工作的调查分析——以浙江省绍兴市检察院实践为视角

作     者:戴志荣 李晓男 

作者机构:浙江省绍兴市人民检察院 

出 版 物:《人民检察》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

年 卷 期:2013年第1期

页      面:67-69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主  题:检察机关 绍兴市 检察院 浙江省 说理 双向 实践 调查 

摘      要:双向说理是指公安、检察机关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捕后变更强制措施、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等工作中,对所作出的决定分别向对方说明理由的制度。2011年,浙江省绍兴市检察院联合绍兴市公安局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公安、检察机关双向说理工作的意见》,对双向说理的范围、程序、方法和重点等作出了详细规定。为全面了解双向说理工作的开展情况,有效推动双向说理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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