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与建议

看过本文的还看了

相关文献

该作者的其他文献

文献详情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法定刑研究 收藏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法定刑研究

Research on the Legal Penalties for the Crime of Buying Trafficked Women

作     者:郑世祥 ZHENG Shi-xiang

作者机构:山东大学法学院青岛266237 

出 版 物:《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报》 (Journal of Shandong Youth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年 卷 期:2024年第40卷第5期

页      面:79-86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4[法学-刑法学] 030609[法学-涉外警务学] 0306[法学-公安学] 

主  题: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 法定刑 罪刑均衡原则 同类解释规则 

摘      要:现行《刑法》第241条对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的法定刑及其相关适用作出了规定,但司法实践中一些极端案例的出现也引发了学界关于本罪是否应当提高法定刑的争论,一方主张通过立法提高刑罚以增强法律震慑力,另一方则强调完善法律解释体系和加强司法力度。通过分析罪刑均衡原则、司法实践复杂性及并合主义刑法观可发现维持现行法定刑具有正当性,关键在于加强执法和司法力度,确保法律有效执行。在维持现行法定刑的基础上,更应逐步完善对于本罪的司法适用,包括准确理解刑法体系性规定、强化数罪并罚、降低证明难度引入刑事推定制度、严格把握缓刑适用、运用同类解释规则等,在现有法律框架下有效打击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保护受害者权益。

读者评论 与其他读者分享你的观点

用户名:未登录
我的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