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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CP600下货物“部分发运”规定与相关单证的缮制

作     者:魏冉 

作者机构:中原工学院 

出 版 物:《对外经贸实务》 (Practice in Foreign Economic Relations and Trade)

年 卷 期:2013年第8期

页      面:71-73页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1202[管理学-工商管理] 020206[经济学-国际贸易学] 020202[经济学-区域经济学] 

基  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基金项目支持(项目编号:11YJC630229) 

主  题:UCP600 缮制 货物 UCP500 运输方式 运输工具 分批装运 运输时间 

摘      要:"部分发运"是UCP600中出现的一个新术语。UCP600第31条规定:即使在同种运输方式下,只要使用不止一件运输工具,即被确认为部分发运。实际上,该规定与UCP500关于分批装运的内容是一致的,只是更加明确了"货装多个运输工具即构成部分发运,与运输方式或运输时间是否相同无关"这一原则。本文结合外贸实践,并依据UCP600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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