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框架下完善我国知识产权滥用规制制度的若干思考
Some Thoughts on Perfecting the Legal System under the Frame of WTO to Prevent the Abuse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in China作者机构:同济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出 版 物:《法学家》 (The Jurist)
年 卷 期:2008年第2期
页 面:121-126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09[法学-国际法学(含: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2[法学-政治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030206[法学-国际政治] 030609[法学-涉外警务学] 0306[法学-公安学]
主 题:TRIPs协议 知识产权滥用 反垄断 专利强制许可 滥用知识产权执法程序
摘 要:防止滥用知识产权是WTO框架下的TRIPs协议确立的一项基本原则。我国对于知识产权滥用的规制既要充分利用TRIPs给予成员的立法空间,又要符合TRIPs协议的要求。我们应该就TRIPs协议中已经规定的对限制竞争行为的禁止、专利强制许可、滥用知识产权执法程序等几个方面来建立和完善规制知识产权滥用的制度,以全面履行TRIPs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