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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应用背景下本领域技术人员制度的发展趋势——以药品专利为例

作     者:齐强军 

作者机构: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 

出 版 物:《社会科学家》 (Social Scientist)

年 卷 期:2024年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1201[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可授管理学、工学学位)] 081104[工学-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 08[工学] 0835[工学-软件工程] 0811[工学-控制科学与工程] 0812[工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可授工学、理学学位)] 

基  金:大数据时代疫情数据处理立法问题研究(项目编号:20BFX051) 2022年度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新文科建设背景下《数据法》O2O混合课程建设的探索与实践(项目编号:2022JGZ124) 

主  题:人工智能 创造性 本领域技术人员 平均水平标准 客观评价法 

摘      要:人工智能技术已经获得了革命式进展,其在全球的广泛应用被誉为人类社会经历农业、工业革命后迎来的第三次革命。人工智能技术正在深刻地改变人类的创新活动,特别是人工智能生成的技术方案在创造性判断方面已成为专利法领域的新热点。在创造性审查方面,人工智能所具有的跨领域数据分析能力和其强大的试错能力,对技术领域限定和有限实验等方面提出了挑战。法律拟制的本领域技术人员的技能水平难以跟上人工智能的进步速度,而这将导致专利权利的泛滥,进而干扰普通研究人员的正常工作。“本领域技术人员的立法目的在于保障普通研究人员的正常工作不受专利制度的打扰,而人工智能生成技术方案专利申请的激增,致使我国本领域技术人员技能水平评价制度在实践中被弱化的情况愈加凸显。因此,重构本领域技术人员技能水平的评价标准显得尤为重要。在制度构建上,应以技术人员平均水平标准和技能水平客观评价为核心,借鉴域外本领域技术人员评价标准,从发明创造的实际需求出发,推动人工智能时代我国本领域技术人员制度的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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