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史的界定、潜能与范例
The Definition,Potentiality and Paradigm of Art History作者机构:北京大学艺术学院美学与美育研究中心
出 版 物:《文艺理论研究》 (Theoretical Studies in Literature and Art)
年 卷 期:2014年第34卷第4期
页 面:46-52,84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6[历史学] 060207[历史学-专门史] 0602[历史学-中国史]
摘 要:艺术与美术的混用,引起了当前艺术学理论建设的困惑。本文主张,遵守艺术与美术在现代汉语中约定俗成的用法,有助于避免一些不必要的混乱。美术专指造型艺术或者视觉艺术,艺术通指全部艺术门类。由此,我们可以将艺术批评与美术批评区别开来,将美术哲学与艺术哲学区别开来。现在的问题是,我们能够将艺术史与美术史区别开来吗?尽管在现有的学术体制内,只有美术史没有艺术史,或者艺术史就等于美术史,但本文通过分析认为,涵盖全部艺术门类的艺术史既有可能,也有必要,而且存在可供参照的范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