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由意志与因果决定论的修正--犯罪原因兼容论的提出
Revision on Free Will & Causation Theory作者机构: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浙江杭州310018
出 版 物:《政治与法律》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年 卷 期:2009年第3期
页 面:106-115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402[教育学-心理学(可授教育学、理学学位)] 030605[法学-犯罪学] 03[法学] 04[教育学] 040201[教育学-基础心理学] 0306[法学-公安学]
主 题:犯罪原因 自由意志论 因果决定论 兼容论 反思性监控
摘 要:自由意志论与因果决定论构成了犯罪原因理论的两极。犯罪学者要么坚持前者,反对后者;要么坚持后者,反对前者。然而无论是自由意志论,还是因果决定论,其均未对社会中人为什么犯罪给出一个满意的回答。犯罪原因兼容论,认为犯罪是人基于主体的反思性监控而形成的一种例行化了的行动方式,是行动者基于犯罪结构的生产与再生产而产生的行动的意外后果。反思性监控是犯罪原因兼容论的核心概念,犯罪原因兼容论有其基本命题,犯罪原因兼容论解释了犯罪原因的动力机制、促发机制与诱导机制,从而消解了自由意志论与因果决定论之间两极主张,继而为人为什么犯罪这一问题提供了一个满意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