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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视角下“互联互通”的实施原则与规范表达

Implementation Principles and Normative Expressions of “Interconnection and Interoperability ”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Antitrust Law

作     者:赵精武 孙小雨 ZHAO Jingwu;SUN Xiaoyu

作者机构: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北京100191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重庆401120 

出 版 物:《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Xi'an Jiaotong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年 卷 期:2024年第44卷第4期

页      面:155-165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7[法学-经济法学] 030103[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基  金:司法部2022年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22SFB5010) 

主  题:互联互通制度 反垄断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 互联网平台 数字经济 实质合规 

摘      要:互联网平台互联互通是数字市场发展模式优化和转型的关键机制,但链接层面易,数据层面难。平台企业普遍存在以保障用户安全、企业商业策略等事由怠于或迟延推动互联互通等现象。互联互通的本质是保障互联网开放共享的技术架构,反垄断法层面的平台间互联互通是为了避免平台割裂整个数字市场。为达成互联互通制度的实施效果,可以将互联互通制度以法律原则的方式补充解释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条款:其一,围绕数据获取能力、业务锁定水平等,明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认定标准的解释逻辑;其二,以体量、市场地位为准绳,制定与中小平台和超级平台分别适配的差异化合规要求;其三,将监管要求内化为技术约束,透过数据合规科技扩展算法层面的互联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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