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中检察谦抑性原则的理论与应用
Research on the Theory and Application of Prosecutorial Modesty in Public Interest Litigation作者机构: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1
出 版 物:《现代法学》 (Modern Law Science)
年 卷 期:2024年第46卷第4期
页 面:1-19,F0002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基 金: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特色公益诉讼现代化的理论创新与实现机制研究”(23&ZD164)
摘 要:检察公益诉讼的顺利开展关乎检察权作用时机、检察权与行政权以及和私人权利关系的互动问题。在公益诉讼的启动上,人民检察院应以检察谦抑性原则为基本要求和追求,避免权力行使突破边界,并与民间代表力量充分协调,呵护民间自治力量的发展。在检察权和行政权关系问题上,应当厘清两类公权力的核心差异,合理划分二者的作用范围和边界,避免权力发生混淆和重叠。在检察权和私人权益的关系中,应当秉承公权行使保障私人权益的理念,注重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的均衡,避免绝对追求公益实现,忽视私益保护的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