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等补偿标准及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分配比例的批复(内政字[2024]77号)
出 版 物:《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
年 卷 期:2024年第10期
页 面:9-9页
学科分类:120301[管理学-农业经济管理] 12[管理学] 1203[管理学-农林经济管理]
主 题:土地补偿费 地上附着物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农用地 安置补助费 政府门户网站 分配比例 农牧民
摘 要: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你们上报的关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等补偿标准及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分配比例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公布经审核通过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等补偿标准及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分配比例。请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在实施中要切实保护好被征地农牧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