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特许经营协议无效的司法确认
作者机构:华东政法大学
出 版 物:《法律适用》 (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
年 卷 期:2024年第6期
页 面:81-91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030103[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基 金: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行政诉讼实质性解决争议的制度构造”(编号:21AFX008)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摘 要:行政协议无效确认规则的建构,需要坚持类型化思维。最高人民法院近年来公布的若干典型案例,为勾画政府特许经营协议无效司法确认的基本图景提供了难得素材。无效审慎确认司法立场的形成,源于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利益分布的广泛性、风险防范的复杂性和争议形成的特殊性。公私二元标准的同时解释适用和归入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等两种不同解释进路的并存,源于对行政协议两面性和行政性的不同侧重。政府特许经营协议效力判断的背后,蕴含着司法对不同市场主体之间既得利益和多层次公共利益之间的艰难利益衡量。政府特许经营协议无效标准司法立场的形成,对完善这一领域统一立法、推进行政协议无效标准的统一化都具有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