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与建议

看过本文的还看了

相关文献

该作者的其他文献

文献详情 >人工智能生成作品的版权归属研究——在二元论的桎梏中展开 收藏

人工智能生成作品的版权归属研究——在二元论的桎梏中展开

On copyright attribution of works generated by AI:under the shackle of dualism

作     者:申景梅 唐一力 Shen Jingmei;Tang Yili

作者机构:黄淮学院文化传媒学院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 

出 版 物:《出版发行研究》 (Publishing Research)

年 卷 期:2024年第5期

页      面:70-77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基  金: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现代报纸的作家新闻报道史料整理、汇编与研究”(项目编号:21BZW034) 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支持计划(项目编号:2023-CXTD-10)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主  题:人工智能生成作品 版权归属 二元论 作者 

摘      要: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为其大规模产业化带来了重要的转折。就人机关系的主客体二元论,后现代哲学思潮中开始反思,但在法学领域,目前法规则与法理论仍旧坚守着二元论的理论基础。随着人工智能生成作品在日常生活中更加频繁地出现,如何实现对该类作品的版权归属认定成为实践与理论中的难题。在主客体二元论的理论基础上,需要对著作权法能否以及如何对人工智能生成作品进行规制进行讨论,以适应新兴技术的发展。首先,就如何获得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主体性的判断标准,从法规则的角度看,在我国仅有自然人与法人才能成为作者;从法理论的角度看,作者需要具有能力要素和责任要素。其次,从这些判断标准出发,可以发现人工智能生成作品的过程以算法为底层逻辑,人工智能不具备相应的能力要素和责任要素,其仅能界定为著作权法中的客体。最后,从二元论的桎梏中展开,需要界定可能的作者的范围,然后依据对作品形成的贡献判断相应的版权归属。

读者评论 与其他读者分享你的观点

用户名:未登录
我的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