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有所成:论“法自然”之主体及其意涵
Kings Have Achievements:On the Subject and Implications of“Following Nature”作者机构: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北京100872
出 版 物:《船山学刊》 (Chuanshan Journal)
年 卷 期:2024年第3期
页 面:81-92页
学科分类:01[哲学] 0101[哲学-哲学] 010102[哲学-中国哲学]
基 金: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先秦中道起源研究”(2023BS010)
摘 要:“道法自然是老子哲学中的核心论题,却因其特殊的表达句式而造成了某种诠释困境。当前学界对于“道法自然的诠释也是众说纷纭。通过综合运用文字语词训诂、文本结构分析、文法修辞解析等方法深入研究《老子》文本,可知老子所言是“人法自然而非“道法自然,并以此教诫人君效法“自然而成就王者之“大。人君方是“法自然之实质主体,人君所法之“自然乃是贯通于地、天、道之中的根本原则。人君效法“自然既要使自身自主自治而排除外在力量的干预,又要任百姓自生自化而消解内在意志的造作,如此才能使天下乐推不厌、欣然归往,从而成就王者之“大,成为堪与“道“天“地并立的域中之“四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