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体育行政公益诉讼的推行及其边界
On the Implementation and Boundary of SportsAdministrative Public Interest Litigation作者机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3 新疆大学法学院新疆乌鲁木齐830046
出 版 物:《成都体育学院学报》 (Journal of Chengdu Sport University)
年 卷 期:2024年第50卷第3期
页 面:53-61页
核心收录:
基 金: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重点项目“检察制度发展研究”(19FFXA001)
摘 要:为了督促体育主管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维护公共利益,促进体育事业发展,保障公民体育权,可以尝试引入体育行政公益诉讼,将体育主管部门在公共体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体育活动组织开展、体育教育质量管控、运动员等级及武术段位证书发放等方面违法行使职权、不作为侵害公共利益的行为纳入该诉受案范围。在满足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的时候,依法由社会组织或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