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完善影响国有企业劳动收入份额吗——基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实施的经验证据
Does the Optimization of State-Owned Asset Supervision System Affect SOEs’Labor Share of Income?——Evidence from the Implementation of State-Owned Capital Management Budget System作者机构: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100081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会计学院 粤港澳大湾区会计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510006 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100048
出 版 物:《财贸经济》 (Finance & Trade Economics)
年 卷 期:2024年第45卷第4期
页 面:36-54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020203[经济学-财政学(含∶税收学)]
基 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基金分仓相对压力与分析师研究精力分配策略:基于分析师覆盖组合视角的研究”(72372171)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企业杠杆率与创新能力:后果、机制及治理”(71972193) 中央财经大学青年科研创新团队支持计划(校20230039)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机制创新和实践路径研究”(21ZDA039)
主 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 国有企业劳动收入份额 国有资产监管体制
摘 要: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是新时期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主攻方向。本文结合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及促进共同富裕的现实背景,探讨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这一以“管资本为主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重要举措对国有企业劳动收入份额的影响。研究发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实施显著提高了国有企业劳动收入份额。进一步研究结果表明,(1)降低政府偏好转嫁导致的国有企业资本过度投资倾向,提升国有企业自主创新强度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实施提高国有企业劳动收入份额的重要路径;(2)异质性检验发现,当政府干预程度较高、劳动者议价能力较弱时,二者的正向关系更显著;(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实施主要提高了普通员工的劳动收入份额,但对高管的劳动收入份额无显著影响;(4)排除了“负向盈余管理以及“工资侵蚀利润替代性假说对研究结论的干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