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认罚从宽原则解释的差异化及其整合
The Differentiation and Integration of the Interpretation of the leniencyPrinciple for Confession and Punishment作者机构:西华师范大学法学院四川南充637009
出 版 物:《西华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China West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 Social Sciences)
年 卷 期:2024年第3期
页 面:99-106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摘 要: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为我国刑事诉讼改革的重要一环,自诞生以来便深刻地影响着我国以职权主义为中心的诉讼构造模式的发展。在当前司法实务中,更倾向于将认罪认罚从宽原则解释为一项涵盖刑事诉讼法和刑法中各种具体制度的司法制度,而非刑事诉讼法所明文规定的基本原则。公检法三机关对其的理解各执其言,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基本以自身角度出发对该原则作出具有自身特点的单一解释,使得应贯穿刑事诉讼全过程的认罪认罚从宽原则呈现出解释的阶段性脱节的状态。在各个诉讼阶段对认罪认罚从宽原则的认知偏差的形成原因在于我国阶段论的诉讼化的效应和模糊不清的刑诉权力结构的双重影响。为了打破对认罪认罚从宽原则阶段性解释的认知壁垒,应当优化现有诉讼程序、区分重点审查对象、促进量刑建议精准化,以此来打破阶段性解释所造成的司法实务中适用时的阶段性割裂的现状,将认罪认罚从宽原则的优势最大化,从而推动其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