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抓取行为的正当性判断——反思实质性替代规则
Legitimacy of Data Scraping Behavior——Reflecting on the Substantive Substitution Rule作者机构: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上海200030
出 版 物:《政法论丛》 (Journal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年 卷 期:2024年第2期
页 面:63-74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7[法学-经济法学]
基 金:“上海司法智库2023年度专项课题”(课题编号:SFZKZXKT202303)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摘 要:实质性替代规则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已经成为判断数据抓取行为是否正当的基本规则之一。但是,这一从司法审判经验中发展出来的规则具有误导性,特别是该规则经过抽象而进入到各种规范性文件中时,这一问题尤其显著。实质性替代规则本质上是对同业竞争、直接竞争关系的强调,这不仅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弱化竞争关系的趋势相悖,也没有对行为的正当性有充分说明。实际上,数据抓取行为的本质是对他人成果的利用,在肯定可以适当抓取的前提下,正当性的基础应当以是否超越合理限度为标准;这需要在个案中进行判断,充分考虑抓取数据的数量、数据类型以及抓取行为造成的运维成本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