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房产诉讼保全可以不采取查封措施吗
出 版 物:《民主与法制》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
年 卷 期:2004年第18期
页 面:61-61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主 题:诉讼保全 诉讼财产保全 人民法院 查封 保全措施 房产 商业街 临街房 产权证明 提起诉讼
摘 要:编辑同志:杨某欠我一笔贷款多年不还,今年8月初,我得知其在某商业街有一处临街房屋,现由他的一位亲戚何某租用,开了一家小型超市。为防止杨某变卖财产逃避债务,我在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同时,递交了财产保全申请,请求法院查封杨某的该处房产。诉状和财产保全申请递到法院半个月后,我发现何某的超市仍然照常营业,法院并未采取查封措施。前天我到法院了解情况,办案人员告诉我,法院已经扣押了这座房屋的产权证明,不需要查封该房屋。对此,我心里一直不踏实,非常害怕杨某以变卖该房产的方式逃避债务。请问,法院对房屋进行诉讼保全的确可以不采取查封措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