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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晋退役军人规〔2023〕6号)

作     者: 

作者机构: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 山西省税务局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出 版 物:《山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 卷 期:2024年第1期

页      面:68-69页

学科分类:11[军事学] 1106[军事学-军制学] 

主  题:接收安置 退役军人 退休干部 服务管理工作 国防和军队建设 军休干部 事务局 离休 

摘      要:各市、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局、卫健委(卫体局)、税务局、医保局:为推动我省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以下简称军休干部)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移交我省安置的军休干部医疗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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