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资源损害的司法救济类型化研究
作者机构:中共浙江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
出 版 物:《中国软科学》 (China Soft Science)
年 卷 期:2024年第S1期
页 面:368-378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0301[法学-法学] 1204[管理学-公共管理] 03[法学] 030107[法学-经济法学] 120405[管理学-土地资源管理]
基 金:北京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损害责任追究机制研究(2023K20142)
摘 要:研究认为,土地资源具有价值和属性的聚合性。土地资源损害包括土地资源资产的经济价值损害和土壤要素的生态价值损害。土地资源的综合性决定了土地资源损害的权源基础具有复杂性,对土地资源的保护需要实现对所有权、管理权和环境权保护的全面覆盖。土地资源损害的国家利益可以类型化为国家作为所有权主体的利益形态和国家作为管理权主体的利益形态。目前司法救济模式无法救济国家作为所有权主体的利益形态。应当建立土地资源资产损害赔偿诉讼,明确行政机关作为平等主体救济财产利益减损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应当建立土地资源资产损害赔偿机制,并通过完善土地资源损害赔偿机制之间的协调衔接,使土地资源资产损害赔偿诉讼与现有的司法救济制度形成完整的救济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