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疗性司法”模式研究——“合规不起诉”在中国的兴起
Research into the"Therapeutic Justice"Model:The Rise of"Compliance-Based Non-Prosecution"in China作者机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出 版 物:《比较法研究》 (Journal of Comparative Law)
年 卷 期:2024年第1期
页 面:106-119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基 金: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重大项目“企业刑事合规的中国化路径”(22XNL003)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主 题:企业合规 合规整改 合规不起诉 诊疗性司法 查处性司法
摘 要:作为“协商性司法的升级和延伸,“合规不起诉所蕴含的“诊疗性司法不仅着眼于通过控辩协商一致节约司法资源,也不仅是为了避免传统“查处性司法的负效应,而是更加注重以具有针对性的矫正措施替代传统刑罚,在消除再犯风险的同时帮助犯罪主体回归社会。为达此目的,检察机关特别引入了“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以监督和指导涉案企业在分析犯罪行为发生原因、识别合规管控漏洞的基础上,进行有针对性的合规整改,从而实现企业经营和管理的“去犯罪化。“合规不起诉不仅是“于法有据的改革探索,也有罪责自负原则、社会公共利益衡量、法益修复、企业犯罪有效预防等理论的支撑。其虽存在司法裁量滥用、程序消解实体、制裁和预防效果不足以及合规激励不确定等突出问题,但从长远来看,其终将为刑事诉讼法所吸收,并成为单位刑事案件特别诉讼程序的有机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