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谈县级人民银行转换职能
作者机构:人民银行赤峰分行
出 版 物:《内蒙古金融研究》 (Northern Finance Journal)
年 卷 期:1994年第10期
页 面:29-31页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1201[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可授管理学、工学学位)] 020204[经济学-金融学(含∶保险学)]
主 题:人民银行 中央银行 银行职能 县级支行 基层支行 计划经济体制 会计部门 工作方法 货币政策 商业银行管理
摘 要:为把人民银行办成真正的中央银行,建立独立执行货币政策的中央银行宏观调控体系。人民银行总行提出了转换人民银行职能的具体意见。这个意见实施半年来,总的看,基层人民银行的工作重心开始转移,工作方法也在发生变化,但在实践中,也确实体会到基层人民银行尤其是县级支行在职能转换中还存在着许多不适应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一、思想观念不适应。由于基层人民银行长期履行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国家银行职能,习惯于组织存款、发放贷款和办理结算等具体业务,形成了较为牢固的思维定式和工作规律。尽管改革开放以后,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已达十年之久。但在这十年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