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春秋》《左传》看先秦时期女性的名字及其文化内涵
作者机构:河北师范大学西校区中文系
出 版 物:《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Hebei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年 卷 期:1998年第21卷第3期
页 面:52-55,107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6[历史学] 060207[历史学-专门史] 0602[历史学-中国史]
摘 要:先秦时期女性命名取字的方式与男性不同,一是女性的名讳必须带上自己的姓,二是女性的名、字之间没有意义上的联系。先秦女性的名、字、号由母家国名、夫家国名、母家姓、母家氏、夫家氏、排行、夫谥、自谥等八种材料组成,能反映出籍贯、家庭背景、血缘关系、婚姻状况、德行善恶,如同一个个履历标签,具有标识身份的功用。作为血缘集团标志的姓是女性名讳中必不可少的组成要素,因此,女性名讳也就自然而然地具有识血缘、别婚姻的特殊社会功能,能满足周人禁止同姓内婚的社会要求。此外,周代女性的字、号往往带上夫谥和夫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