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薪制应该搁置
作者机构:招商银行广州分行广州510000
出 版 物:《财经科学》 (Finance & Economics)
年 卷 期:2004年第S1期
页 面:131-133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1201[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可授管理学、工学学位)]
主 题:年薪制 短期行为 待遇 劳动部 资本市场 金融市场 风险收入
摘 要:1994 年以后 ,我国确定了国有企业的目标是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 ,这标志着我国企业改革进入了一个围绕企业制度创新 ,进行企业的改革、改组、改造及加强企业管理来实现企业经营机制转换的新阶段。随着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深入 ,国企改革出现了一些新特点 ,这主要表现在 :(1)通过对国有企业进行公司化和民营化改造 ,已使许多国企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 ,从根本上增强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力 ;(2 )把国有企业推入市场的改革已基本实现 ,企业制度创新也促进了市场体系的逐步建立和完善 ,使市场机制的作用得到较好地发挥 ,从而为企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市场环境。随着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以及企业自主经营地位的确立 ,必须建立起对企业高层经理人员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在这样的环境下 ,政府曾提出可以对试点企业的经营者实行年薪制。深圳是率先实行经营者年薪制的城市之一 ,1994年 9月就制定了《试点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年薪制办法》 ,同年国家劳动部还制定了《企业经营者年薪制试行办法》 ,随后 ,江苏、四川、福建、浙江、云南、北京等省市也开始试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