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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制造假药视为国际犯罪的原因和方式

Why and How to Make an International Crime of Medicine Counterfeiting

作     者:[加]阿米尔·阿塔兰 罗伯·贝特 梅甘·肯德尔 卢建平(译) 贾一帆(译) Amir ATT ARAN;Roger BATE;Megan KENDALL;LU Jianping(Translated);JIA Yifan(Translated)

作者机构:加拿大渥太华大学法律与医学学院 列格坦研究所 加拿大渥太华大学法学院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伦敦国王学院法学院 

出 版 物:《刑法论丛》 (Criminal Law Review)

年 卷 期:2022年第69卷第1期

页      面:335-370页

学科分类:030109[法学-国际法学(含: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2[法学-政治学] 030206[法学-国际政治] 030609[法学-涉外警务学] 0306[法学-公安学] 

主  题:制造假药 国际犯罪 危害人类罪 世界卫生组织 

摘      要:本文探讨了为什么在制造假药盛行、难以防范并悄然威胁着人们健康甚至生命的今天,假药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并因此在国际刑法中处于“合法地位。笔者认为,在国际层面上将制造假药认定为犯罪没有不可逾越的法律障碍,而且比仅依靠各国国内法有明显的优势。笔者提出了一种对“假(counterfeit)的法律定义,讨论利用现有的法律原理来更好地将制造假药规定为犯罪,包括将其中最严重的情形认定为危害人类罪;阐释了缩小各国司法差异的必要性,有组织犯罪集团正是利用各国的司法差异来进行假药的跨国买卖。笔者建议,应在世卫组织的主持下起草国际假药公约,并以已经存在并不断改进的《烟草公约》为例,来说明制定国际假药公约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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