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视野下《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凝聚功能研究
作者机构: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
出 版 物:《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South-Central Minzu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年 卷 期:2024年第10期
页 面:173-180+188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4[法学-民族学] 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402[法学-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 030401[法学-民族学] 030103[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基 金: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民族地区复合型法治人才培养研究”(22SFB5006)
主 题:民族区域自治 政治吸纳 经济整合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摘 要:新中国在马列主义的基础上创造性地提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实现了民族关系一体与多元的有机结合,完成了对各民族的政治吸纳。改革开放后经济逻辑主导了国家治理方式转型,1984年《民族区域自治法》贯彻了这一基本思路,促进了民族地区的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新时代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民族工作,要求我们在政治吸纳和经济整合之外,以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培育为切入点,关注各民族人民的心灵秩序的构建。政治吸纳、经济整合、共同体意识三个层面并非截然区分的,每个时期的民族工作中都包含这三个维度。无论是新中国成立之初的政治制度,还是改革开放后的经济建设,都为今天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了制度资源和经济基础。新时代,应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指引,重视修订完善《民族区域自治法》,进一步发挥其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工作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