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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ESG信息披露制度的法理证成和规则构造

The Jurisprudence and Rule of the Mandatory ESG Disclosure System

作     者:彭雨晨 

作者机构: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出 版 物:《东方法学》 (Oriental Law)

年 卷 期:2023年第4期

页      面:152-164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基  金:“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新入职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项目批准号:XRZ2023014) 上海财经大学富国ESG研究院公开招标重点课题“ESG与法治模式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主  题:ESG 强制性ESG信息披露 ESG投资 社会责任 可持续发展 投资者保护 

摘      要:ESG投资理念是推进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有力工具,该理念的落地发展需要上市公司充分披露高质量ESG信息。我国现行以自愿披露为主的ESG信息披露制度存在诸多实践问题,亟须建立强制性ESG信息披露制度进行应对。在法理层面,强制披露制度具有充分的正当性,强化ESG信息披露具有重要价值,强制披露的制度效果优于自愿披露。在规则层面,我国应建立“真正的强制性ESG信息披露制度,构建双重重大性原则、统一ESG信息披露标准、ESG信息强制鉴证规则、披露豁免规则、差异化披露规则等具体规则,促进ESG投资理念落地以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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