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能力的德性与权利维度--对能力作为教育目标的再思考
Toward a Multidimensional Model of Capacity-Building as an Educational Objective作者机构:华东师范大学课程与教学研究所上海200062
出 版 物:《现代大学教育》 (Modern University Education)
年 卷 期:2023年第39卷第3期
页 面:17-26,112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401[教育学-教育学] 03[法学] 04[教育学] 040101[教育学-教育学原理] 0305[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
基 金: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根本问题的理论反思” 项目编号:22JJD880025。
摘 要:能力培养一直是教育目标的核心构成。当下对能力所进行的“纯粹理解,引发了道德与权利的双重疑虑,因此有必要重新思考能力与德性、权利的关系。能力与德性具有一体性。德性本身就是一种能力,基本能力都有规范性,而且,作为教育目标的能力,其选择一定具有价值性。能力与权利也具有一体性。能力既是自我确认,也是他人确认,他人确认其实就是权利确认。能力的完整形态是混合能力,包括内在能力与内在能力的实现条件(权利)。能力的权利保护与权利的能力化使能力与权利得以一体化。与德性融合的能力即德能,与权利融合的能力即权能,此二者也是相通的。作为教育目标的能力,不是与德性、权利割裂的能力,而是与德性、权利混成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