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传销“通知”的法律评论
作者机构:深圳信通律师事务所
出 版 物:《法学》 (Law Science)
年 卷 期:1996年第3期
页 面:3-5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7[法学-经济法学]
主 题:国务院办公厅 多层次传销 通知 行政法规 法律规范 行政处罚 行政诉讼 工商行政管理局 地方政府规章 行政案件
摘 要:一、国务院办公厅传销“通知内容述评 传销产生的历史与发展的过程,均定格于民主与法制昌明时代,故无论对其手段采取肯定还是否定的评价与政策,各国均无不借助于法律手段,或者是司法手段,或者是行政手段,大多数先采取立法手段。 中国大陆传销始于九十年代初期,至中期发展成相当规模。其间,泥沙俱下,良莠不齐,传销事业既轰轰烈烈,又引来不少是是非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