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体育局关于删除《北京市体育领域行政违法行为处罚裁量基准》部分条款的通知(京体法宣字〔2022〕10号)
Circular of Beijing Municipal Bureau of Sports on Deleting Some Provisions of"Discretionary Standards on Administrative Punishment for Violations in the Sports Field in Beijing"(JingtifaxuanziNo.10)作者机构:北京市体育局
出 版 物:《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Beijing Municipality)
年 卷 期:2023年第13期
页 面:78-79页
主 题:裁量基准 执法局 行政处罚 体育行政部门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直属单位 裁判工作 违法行为处罚
摘 要:各区体育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市体育局有关直属单位、处室:根据2021年12月30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302号令,废止了《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办法》(2014年9月15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60号令公布,以下简称《竞赛办法》)。《竞赛办法》中所涉及的“委派未经体育行政部门依法注册的人员担任裁判工作的行政处罚职权相应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