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与建议

看过本文的还看了

相关文献

该作者的其他文献

文献详情 >新劳动合同法实施下的企业劳务派遣用工 收藏

新劳动合同法实施下的企业劳务派遣用工

作     者:白立川 

作者机构:西安航天发动机厂 

出 版 物:《现代企业》 (Modern Enterprise)

年 卷 期:2013年第12期

页      面:62-63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主  题:劳务派遣公司 新劳动合同法 企业工作 事实劳动关系 20世纪90年代 用人单位 劳动力 用工方式 

摘      要:劳务派遣作为一种新型的用工方式,是市场经济下劳动力资源利用的必然结果.劳务派遣是一种招聘和用人相分离的劳动力经营模式,它是指依法成立的劳务派遣公司根据企业(用工单位)的需要,派遣与其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劳务工(劳动者)到企业工作,企业支付用工费用的行为.一、企业劳务派遣用工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劳务派遣是由派遣机构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然后向要派机构(用人单位)派出员工,使其在要派机构的工作场所内提供劳动,接受要派机构的日常管理和监督,以完成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结合的一种特殊方式.劳务派遣中传统的一种劳动关系分割为派遣机构与派遣员工之间以劳动合同为载体的形式,劳动关系和要派机构与派遣员工之间的事实劳动关系,这种特征使其兼具了灵活性和保障性.它在我国兴起于20世纪90年代,发展至今已经成为了我国灵活就业形式的重要组成部分.

读者评论 与其他读者分享你的观点

用户名:未登录
我的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