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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骨文“天”義通考——兼“天”與“大”二字來往的商榷

作     者:郭靜云 

作者机构:臺灣中正大學歷史系中国 

出 版 物:《甲骨文与殷商史》 (Bulletin of Oracle Bone Inscriptions and Yin-Shang History)

年 卷 期:2022年第1期

页      面:409-420页

学科分类:0501[文学-中国语言文学] 0601[历史学-考古学] 050103[文学-汉语言文字学] 05[文学] 060107[历史学-文化遗产与博物馆] 06[历史学] 060108[历史学-古代文字与铭刻] 060109[历史学-专门考古] 

主  题:甲骨文  殷曆 天靈■ 相術 顛頂 天邑商 天命 大令 

摘      要:在文字發展過程中,經常發生一個字爲本字産生幾個字,或者意思相關的幾個字合併成一個字。本文研究“天字而發現,在甲骨文實際上有兩個字,字形和字義區分得很明顯:其一是寫从“上的“■字,用於指昊天祭祀對象,並涉及周年曆數和“天時的意思。其二是寫从“□形之“■字,可能要將其理解爲上部从“丁的字形。該字並非指天界,而是指王的頭頂,或謂之“天靈,或是“頂字的古字;該字也用來表遠殷都的頂級權威性。學界經常從傳世文獻出發將“天命中的“天視爲廣大無具象的“昊天,而在金文中常見用“大令“大命表遠後期的“天命概念;依此,常見的論述認爲,古文字中“大與“天混用,所以可以將“大令(命)直接讀爲“天命。但是,通觀甲骨文,“大與“天兩個字並不來往,到了西周銘文,這兩個字的意思範圍依然不同,而“大令一詞是在表遠上帝大令,而不是崇高昊天賜命的思想。從殷周“大令到漢代“天命的用詞變化,藴含着文化意義的演化,故不宜簡單地以流溯源,不宜從後期的文化新意來詮釋殷周時期的字義和字體之間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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