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企业助推0~3岁儿童托育服务发展责任与行动分析
The Responsibility and Action of Enterprises for the Development of 0-3 Years Old Children’s Childcare Services in Netherlands作者机构:绍兴文理学院教师教育学院浙江绍兴312000
出 版 物:《比较教育研究》 (International and Comparative Education)
年 卷 期:2023年第45卷第1期
页 面:103-111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40105[教育学-学前教育学] 0401[教育学-教育学] 04[教育学]
基 金:2021年国家社科基金社会学青年项目“儿童福利视角下我国普惠性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研究”(项目编号:21CSH060)
摘 要:荷兰的人口增长常年能够维持在接近世代更替的水平,但让人惊叹的是该国并未实施直接的生育政策,而是推行间接措施,要求企业与政府、家庭共同担负起员工子女的托育服务重任。这一举措的推行得益于荷兰长期形成的多个社会主体“共担责任的国家治理特色。政府通过立法强制规约企业必须承担员工子女的托育服务责任,引领企业雇主从儿童发展的专业立场提供优质服务。从举办合格的托育机构,提供额度不等的费用补贴,保障父母平等的育儿休假权等维度落实企业的托育责任。这不仅促进了整体劳动力在质与量上的协调发展,更重要的是为提升托育服务质量水平作出了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