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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虚拟货币诈骗行为的认定

作     者:谢珏 王涵寒 

作者机构: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200051 

出 版 物:《中国检察官》 (The Chinese Procurators)

年 卷 期:2022年第24期

页      面:67-69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4[法学-刑法学] 030101[法学-法学理论] 

主  题:诈骗行为 偿还能力 虚拟货币 比特币 抵押 期货合约 泰达 万个 

摘      要:一、基本案情被害人李某某因经营公司资金周转困难,急需将自己用比特币抵押后借得的500万个泰达币兑换为人民币使用。2021年3月16日,李某某向被告人陈某咨询能否帮忙将200万个泰达币兑换为人民币,陈某允诺。两日后二人碰面,李某某将200万个泰达币(以当时牌价折合人民币约1200万元)转入陈某的火币网账户内并要求陈某在一周内兑换出来。同年3月18日至3月23日期间,陈某在明知自己没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仍将其中的150万个泰达币兑换成比特币,以加杠杆的方式购买了大量比特币期货合约,后连续遭巨额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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