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视角下的城市更新模式比较研究——以中日两国为例
作者机构:天津大学建筑学院 天津大学建筑学院城乡规划系 天津大学建筑学院小城镇规划发展研究所
出 版 物:《《规划师》论丛》 (Jounrnal of Planners)
年 卷 期:2021年第1期
页 面:125-135页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1204[管理学-公共管理] 08[工学] 081303[工学-城市规划与设计(含: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 0813[工学-建筑学] 0833[工学-城乡规划学] 083302[工学-城乡规划与设计]
基 金:天津市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天津市划拨工业用地的时空演变与多情景更新动力机制研究”(2020YJSB092)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城镇化政策演进与京津冀乡村空间网络变迁的响应机制研究”(51978447)
摘 要:第二次世界大战至今,中日两国城市更新实践的发展进程存在一定的相似性,都体现出“政府直接影响力逐渐减弱、多方主体参与度逐步增强的宏观规律。但是,受到土地、税收、法律三方面基本制度差异的影响,当前中日两国的城市更新实践之间存在着主导角色、参与意愿、治理效率等方面的显著差别,并导致“城市政府与“权利人在城市更新中产生差异化的参与行为。本文基于对制度作用机制的深入剖析,建议通过明确发展权配置的规则、提升财产性税收的比重、引入更新判例治理机制等方式,在充分尊重我国制度特色的基础上实现城市更新的进一步优化。基础性的制度转变可能带来些许阵痛,但其正是推动我国城市真正走向更高层次、更高质量的内涵式发展的有效路径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