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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新冠疫苗知识产权豁免决定及其重要性

Analysis on the Decision on the Waiver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Relating to the COVID-19 Vaccine and Its Significance

作     者:张乃根 Zhang Naigen

作者机构:复旦大学 复旦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 中国国际法学会 

出 版 物:《知识产权》 (Intellectual Property)

年 卷 期:2022年第32卷第9期

页      面:53-69页

学科分类:030109[法学-国际法学(含: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主  题:新冠疫苗 知识产权 强制许可 TRIPS协定 豁免 公共健康 

摘      要:新冠疫苗知识产权豁免决定是WTO第12届部长级会议通过的“一揽子成果中最令人瞩目的,对于国际社会同舟共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提升对多边贸易体制的信心,意义重大。中国不仅倡议将新冠疫苗作为全球公共产品,向世界各国和国际组织提供大量自主研发生产的安全有效疫苗,而且主动放弃适用该豁免决定,彰显了负责任大国的担当,身体力行推进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该豁免决定在现行专利强制许可的国际规则基础上,给予符合条件的发展中国家最大程度的灵活性,授权其实施特殊的新冠疫苗相关专利强制许可。我国应履行放弃适用该豁免决定的承诺,并充分利用现行规则,统筹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建立健全公共健康相关知识产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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