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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的结构主义检视

Review of Share Repurchase Rules of Chinese Listed Companies from the Structural Perspective

作     者:莫志 MO Zhi

作者机构:北京大学法学院 

出 版 物:《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Journal Of CUPL)

年 卷 期:2022年第5期

页      面:220-233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7[法学-经济法学] 

基  金: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公司法修订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基于私人自治与公共规制之间的平衡”(项目批准号:21AFX019)的阶段性成果 

主  题:股份回购 上市公司 公司法修改 结构主义 法定资本制 

摘      要:上市公司的股份回购规则并非孤立的存在,而是内嵌于公司法的结构当中,受到其他既有规则的结构性约束。虽然《公司法》第142条的最新修改与国际立法潮流吻合,回购的自由程度增加,但相比域外,分权样态、章程模式、资本制度及资产分配控制这四项结构性要素都有着不同的法律构造,从而导致对回购的规制结构的缺陷,并产生出具有本土特征的实践风险。因此,除了完善证券交易规则外,更需要从公司立法层面对结构要素之差异予以制度回应。针对中国上市公司的回购规则,新一轮的《公司法》修改应考虑建立内部人的信义义务、细化授权董事会的路径与期限、明确库存股的留存与转让规则、引入偿债能力的底线测试,从而实现法移植的整体协调和细节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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