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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检察机关在监察调查阶段的提前介入

Study On the Advance Intervention of Procuratorates in the Stage of Supervision and Investigation to Duty-related Crimes

作     者:李佳威 LI Jia-wei

作者机构: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北京100088 

出 版 物:《内蒙古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Inner Mongolia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年 卷 期:2022年第54卷第4期

页      面:105-112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030103[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主  题:检察机关 监察调查 职务犯罪 提前介入 

摘      要:在侦查阶段提前介入是检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的一个重要方式。这一制度在设立之初带有明显的“重打击轻保护色彩,逐渐形成指导、建议和监督三个保障诉讼公正的职能,并在此基础上通过不同机关的协作提高了诉讼效率。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使检察机关的侦查职能发生分化,职务犯罪侦查权被分离,转化为监察机关的职务犯罪调查权。权力的剥离进一步增强了检察机关的检察职能色彩,也为其提前介入职务犯罪调查阶段提供了空间。但从司法实践来看,这一制度不但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甚至再度落入重配合轻制约的桎梏,间接加剧了对被调查人的权利限制。因此,在技术进路方面,有必要完善制约机制,保障提前介入的有效性。同时,细化制度的运作方式,以增强提前介入的保障性,并最终实现两法的顺畅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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