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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调查权的规制路径——兼评《监察法实施条例》

The Regulatory Path of Supervision and Investigation Power:A Commentary on Implementation Regulations of the Supervision Law

作     者:程雷 

作者机构: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出 版 物:《当代法学》 (Contemporary Law Review)

年 卷 期:2022年第36卷第4期

页      面:50-58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3[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主  题:《监察法》 《监察法实施条例》 监察调查权 刑事诉讼法化 转化适用 

摘      要:《监察法实施条例》的制定移植了诸多《刑事诉讼法》规范,监察法规刑事诉讼法化趋势愈发明显。《监察法》通过将监察调查区别于刑事侦查,开启了形式分立的立法路径,《监察法实施条例》的多数新增规定进一步沿着同种路径延续与发展,具体表现在比照刑事诉讼证据章规定增设监察证据专节规定,比照逮捕规范留置措施,采取搭车式立法技术拓展调查措施的种类、明确调查期限、细化认罪认罚制度等。在监察程序的重要节点设置上《监察法实施条例》也充分吸收了刑事诉讼程序的结构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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