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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小岛屿国家在构建国际海洋法律秩序中的合作潜力

On the Potential of Cooperation between China and Small Island Developing States in the Construction of International Maritime Legal Order

作     者:刘新新 徐鹏 CHEN Jueyu HAN Yuchen LIU Xinxin;XU Peng

作者机构:厦门大学法学院、南海研究院 福建省社科研究基地海洋法与东南海疆研究中心 不详 

出 版 物:《中华海洋法学评论》 (China Oceans Law Review)

年 卷 期:2022年第18卷第1期

页      面:159-188页

学科分类:030109[法学-国际法学(含: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2[法学-政治学] 030206[法学-国际政治] 030609[法学-涉外警务学] 0306[法学-公安学] 

基  金: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与小岛屿国家海上合作机制研究”(项目编号:2072021072) 司法部国家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与东盟海上安全合作机制研究”(项目编号:17SFB2046)阶段性研究成果 

主  题:中国 小岛屿国家 国际海洋法律秩序 合作潜力 

摘      要:由于现有国际海洋法律秩序主要由传统海洋强国所构建,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发展中国家在海洋权益维护等方面适用国际法时难免处于被动地位。要改变这一现状,仅靠中国一国的努力是不够的。小岛屿国家作为发展中国家中与海洋密切相关的国家群体,与中国就构建国际海洋法律秩序具有合作基础和合作潜力。中国与小岛屿国家都是发展中国家海洋权益的坚定维护者和国际涉海法律组织的重要参与者。长期以来,中国也为小岛屿国家的可持续发展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从合作领域来看,除经济合作外,中国与小岛屿国家可以在全球渔业治理、海底矿产资源开发、应对海平面上升等领域加强国际法合作。为此,中国应做好涉海法律人才队伍建设,搭建海洋事务国际法交流平台,并继续深化同小岛屿国家在各领域的合作,为双方合作构建国际海洋法律新秩序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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