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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干制:不能不说的“秘密”

作     者:陈凤山 

出 版 物:《住宅与房地产》 (Housing And Real Estate)

年 卷 期:2015年第2期

页      面:116-117页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1201[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可授管理学、工学学位)] 020205[经济学-产业经济学] 

主  题:《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包干制 《物业管理条例》 物业管理企业 秘密 物业服务费用 计费方式 

摘      要:这里所要讨论的“包干制,按照《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解释,指的是.由业主向物业管理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管理企业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很显然,该办法是作为《物业管理条例》的一个配套文件出台的。事实上,2003年时人们对该办法的注意力主要集中在“物业服务收费将告别政府统一定价的模式。毫无疑问,相对于1996年《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这是一个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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